溧阳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溧阳位于江苏省苏南,地处长江三角州,属上海经济区。土地总面积1535平方公里。北纬31°1′-31°4’,东经119°08′-119°36’。距上海、杭州200公里,距南京、苏州、张家港百余公里,距南京禄口国际机场80公里,距常州机场60多公里。104国道穿境而过,宁杭高速公路扬溧高速纵横全境,新长铁路正在建设之中,芜太运河直达长江码头。溧阳市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雨量丰沛,日照充足,夏冬季历时长,春秋季短。历年平均温度15.5C°,极端最高气温38.6C°,出现在1988年7月7日,极端最低气温-15.3C°,出现在1977年1月31日。历年平均降水量为1160.9mm,平均日照时数为1932.9小时。溧阳是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风景秀丽的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如一颗宝石镶嵌在江南大地,秀美、野趣、“三绝”,形成天目湖的三大特色。湖区群山环抱,冈峦叠翠。湖岸线逶迤曲折,伸向茫茫大海中。一壶碧水,清冽纯洁。泛舟湖上,波光粼粼,野鸭起落。远眺流泉飞瀑,悬崖披绿,松涛竹海,猴鹿出没。置身其中,情趣横生,给人以回归大自然的美妙感觉。湖光山色的秀美,飞禽走兽的野趣,倾倒了无数中外游客。国内名流盛赞天目湖:集太湖烟波浩淼之势,西湖淡妆浓抹之美,千岛湖环拱珠连之局于一体,真是美不胜收。待到尽情感受了水甜、茶香、鱼头鲜后,无不称赞享受了人间的“三绝”。